桃園區中正路與北新街路口日前發生一起車不讓人的違規事件。有網友將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至《Wowtchout》平台,畫面中可見一名阿伯正走在人行穿越道上準備過馬路,眼見車輛接近,他加快腳步幾乎用小跑步通過,卻仍遭一輛白色轎車無視停讓規定、直接駛過,甚至車頭微微擦撞到阿伯,驚險瞬間令人捏把冷汗。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撻伐,紛紛痛批駕駛「太誇張」、「拳頭都硬了」,要求嚴懲違規行為。

該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留言紛紛痛批違規行為:「請幫忙檢舉,不要再讓這種駕駛出來害人了」、「看到人還加速開離!太壞了!」、「都用跑的還不讓他看來你是習慣了」、「白車是眼睛瞎了嗎?行人在過馬路都沒看到?」、「好靈活的阿伯 檢舉惡劣駕駛」。
桃園分局於案發後立即聯繫貼文者,請他提供影片原始檔案,過濾影片後以車追人,查證違規屬實後,依職權開出「車不停讓行人」罰單(裁處6000元),後續將編排勤務加強取締,提升行人通行安全。

桃園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汽車駕駛一律開罰6000元。已經依網友提供影像過濾分析車號,並確認「車不停讓行人」違規屬實,已經針對未禮讓行人之汽車駕駛依職權逕行舉發,將開罰6000元。
為提升該路口交通安全,桃園分局針對「汽機車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行人」違規進行強力稽查取締,迄今年7月初,累計告發3695件,而同時期行人死傷交通事故也下降3成多,表示嚴格執法仍有相當防制成效。特別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務必養成駕駛車輛停讓行人的好習慣,避免破財傷荷包。
桃園警察分局也表示,近日交通部已經著手修法,針對「駕駛車輛不停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的罰則提高,嚴厲處罰也是希望藉此導正駕駛人守法觀念。交通部於今(114)年6月30日起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加重「未停讓行人」的處罰標準。若駕駛因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鍰自原本的7,200元至12,000元,調高為18,000元至30,000元;致重傷者,將比照致死案件,處以36,000元罰則。未來,原致輕傷者吊扣駕照1年,並將修法提高為1至2年;原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3年,提高為不得考照4至5年。
行人與車輛本就是不對等的存在,若發生碰撞,受傷最重的往往是行人,因此交通政策必須持續強化對弱勢用路人的保護,為了讓所有人都能平安回家,請駕駛一定要停讓行人,用行動守護彼此安全,強化罰則與執法、交通工程與全民教育並行,是守護行人安全的不二法門,桃園警方將朝此目標全力邁進,展現積極守護行人安全的決心。
6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將實施「強化交通安全執法」工作,針對「酒駕、嚴重超速、闖紅燈、車不停讓行人、行人各項違規、青少年無照駕駛」等強力稽查取締,目的即是全力防制各類交通事故。尤其是在暑假期間,青少年族群駕駛汽機車外出頻率提高,希望藉由交通執法及宣導雙管齊下,能讓青年學子們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