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監察院長陳菊請辭獲准 2月1日生效 李鴻鈞暫代
【記者慶正 台北報導】
總統府1月28日下午發布總統令,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業已請辭,予以免職;此令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監察院長一職,將由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代理院長職務。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陳菊院長今因健康因素主動請辭獲准,本院尊重院長意願,也感謝院長為監察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堅持與努力,並祝福陳菊院長早日康復。
陳菊在113年年底因感冒至高醫就診,但健檢時在右側腎臟發現腫瘤,經高醫團隊以達文西手術順利切除,術後出院前未料出現右下肢無力,檢查確認為左側腦血管阻塞,再度住院治療。陳菊每年特休假約30天,她請完病假與事假後,延長病假住院治療,已帶職請假逾400天,引發社會輿論爭議。
監察院114年9月10日說明,陳菊院長因病請假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請假迄今,每月薪資均自願放棄支領,月初即繳入國庫,監察院皆確切收訖,每月都以完整公文程序核備,請各界諒察。
陳菊院長每月薪津約新台幣36萬元,自114年至今年1月,以13個月計算,粗估共計468萬元。
賴清德總統核准陳菊請辭監察院長新聞公布後,陳菊外甥、民進黨立委李昆澤28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花媽請辭獲准,感謝總統體恤,花媽很堅強,持續復健,感謝大家的關心。」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晚間表示,陳菊在高醫醫療團隊妥善照護下,目前整體復健狀況穩定且持續進步中,感謝社會各界的溫暖關心與祝福。
總統令:監察院長陳菊請辭獲准 2月1日生效 李鴻鈞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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