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曹雅婷/臺北報導】毒販運毒手法再翻新,竟利用泰國進口桂圓(龍眼乾)作為掩護,企圖將大量大麻夾藏其中闖關來台。刑事警察局今(2)日公布偵破這起跨境毒品走私案件,專案小組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通報後,查獲自泰國寄出的國際快遞包裹內,桂圓乾竟暗藏第二級毒品大麻,毛重高達6,071公克,約可供3萬人次吸食,隨即展開追查,成功逮捕收件人及轉運上手共2名犯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移送偵辦,兩嫌均經法院裁定羈押。

刑事局表示,本案由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偵查第三大隊第三隊會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案緣於114年12月2日,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驗一件自泰國寄送來台的國際快遞包裹時,發現桂圓(龍眼乾)內疑似夾藏毒品,經開封檢驗後確認為第二級毒品大麻,總毛重6,071公克,立即通報刑事局接手偵辦。

專案小組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後,立即展開監控與蒐證,並於114年12月8日分別在桃園市八德區及龍潭區收網,成功逮捕薛姓男子(76年次)及張姓男子(62年次)等2名嫌犯,現場除查扣國際快遞包裹1箱外,另查獲第二級毒品大麻毛重6,071公克、安非他命6.4公克、行動電話5支等證物。
警方調查發現,薛姓主嫌涉嫌與境外身分不明人士共謀策畫此次跨境運毒行動,刻意利用大量桂圓乾包覆大麻,企圖藉由濃厚果香干擾緝毒犬嗅聞,提高闖關成功率。然而,仍遭海關及刑事局及時識破並成功攔截,避免大批毒品流入國內市面,危害社會治安及國人健康。

警方訊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私運管制物品等罪嫌,將2名犯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案件經檢方偵查終結後已依法提起公訴。
刑事警察局呼籲,毒品犯罪不僅嚴重危害國人身心健康,更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衝擊,製造、運輸及販賣毒品均屬重大刑事犯罪,一旦查獲將面臨嚴厲刑責。警方將持續與海關等相關機關密切合作,強化邊境查緝能量,落實將毒品攔截於關口,全力向上溯源追查跨境運毒集團,防堵毒品流入國內,守護國人安全與健康。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總編: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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