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尚智
花蓮的地方記者圈,一夜之間彷彿消失了不少人。
電視台都沒報這則消息,因為幾乎花蓮各家電視台記者,都列名其中。
這時我剛好回到花蓮這幾天,正在暫時重溫「吃睡逛」的啃媽族增肥放養。
鏡週刊的消息昨天一出,我立刻打電話問黃凱昕:「為什麼你們廣播電台記者那麼慘,都沒錢可拿?」
我可以想像他在電話那頭大翻白眼的表情。
臉書上台北媒體圈的許多朋友,對此事有多方爭論。
我是比較站在隋安德的這方:大眾媒體在若干年前開始大方的參與政府轉播/報導的「媒體標案」;政府部會、政治人物、商界人物常態給予「報導贊助」。
就此之後,其實媒體本身也沒什麼可以就道德高度,去譴責論議所屬記者的行為立場。
我個人覺得其實「記過」懲戒就可以了!
這裡沒有違法犯罪,違反的是媒體的內規,拿公司設備器材私用或寫稿換取超高額稿費。
其實所有縣市首長、上市公司,謀略上或私下關係裡,勢必也都有「心腹記者、爪牙記者」的安排。
花蓮這次的記者曝光名單,說到底實在也是因為「手法太粗糙」!
除了是以標案的方式用的是「公家的錢」,最後竟也是以記者「個人署名」或名義去直接取得。
明明我記得早前幾年,各地縣市的地方記者們也都還會懂得輾轉找人私下弄個「協會、學會」啥的,以中介機構來拿錢辦事。
這與阿扁家的海外秘密帳戶一樣,竟然多數都是用自家人名義開戶「不懂國際洗錢專業」的能力水平,所以才致使輕易曝光。
就媒體工作而言,「地方記者」本來就是被迫得要「經常裝模作樣」兩下的角色與族群。
在媒體的分工系統中,地方記者其實缺乏「編輯權」可以必寫必登,媒體權力算是被閹割了一大半。
其次,是「地方記者生態圈」往往充滿了壓力不小的競爭與妥協。
各自撰寫不同的新聞角度,尚且還算各憑本事。
但若屢屢敬業的發出「獨家新聞」,逼著其它跑線同業被台北總公司又釘、又檢討,這樣的人肯定在地方上是被排擠、惹人厭的角色。
當然,拿不拿錢,無論名義如何,這又是各自的抉擇。
這次的錄音帶,就是「不拿錢」的記者因為頻頻被勸說,不爽而錄下曝光的!
由於我當國中老師的父親,當年兼充地方更生日報的評論主筆,我自己從小就看著花蓮地方記者圈子的種種。
幾乎只要三十來歲,稍略資深的報社記者(當年),幾乎沒有人不與政治圈子掛勾、各靠友好的閩客派系,拿一些私下的好處禮物,乃至每天晚上都在與各界把酒言歡、喝到酩酊大醉。
這也是我自己在大學選填政治大新聞系離開花蓮之後,從來沒有0.1秒考慮過回花蓮當記者的原因。
不是因為「嫌棄」,而是因為看了太多地方記者被「縛綁」,而某方面堪稱人生動彈不得的悲慘處境。
當然,嚴格來說我自己算是更早就離開採訪第一線,在媒體各種價值陷落,以及被網路社群打趴前就浮雲而去…
三十多歲開始跨入媒體經營管理,目光興趣逐漸離開台灣媒體圈跨到國外媒體;四十來歲也甚至就漸次離開媒體,只留下文字評論與偶爾在香港上電視評論的「虛擬角色」了。
我終究幸運的沒有落入,幼年排斥的地方記者圈子。
但畢竟「記者/媒體人」的思路,還是早已貫穿了我一輩子。
這個思考觀察系統,即使後來跨足藝術、宗教、金融領域的人生,也絲毫不可能改變了。
回到花蓮看到一些地方施政與人物,還是難掩記者心態上的評議與批判。
但也或許正是因為現實上早早離開了媒體圈,因此也特別能夠體會「新聞媒體工作」狀似開闊自由,其實在很多層面上卻是另外一種「井底觀天」。
地方記者的囂張,永遠難及於他們的無奈。
一位這次列名在其中的花蓮記者朋友,有次相遇,曾經順著他的酒意對我說:我好羨慕你呀!
特別是每個月實際上,外界難以想像也只能就是略略餬口的地方記者薪水。
若是無法抵擋一些「外快」的誘因,那其實是寒冬中身披短袖薄衫,狀似勇敢強大卻胸腰清瘦的無冕王們,抖抖顫顫唯一能賣出的懷中物。
地方記者賣出的,並非什麼「高尚可貴的媒體道德」,而只是「用來自欺欺人的殘餘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