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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因涉嫌以新台幣500萬元非法協助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屏東地方法院於今日(27日)宣判,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且沒收查扣的493萬200元。周典論對此判決結果表達遺憾,並表示將提出上訴,堅持捍衛清白。
周典論去年9月在新園鄉住處陸續交付共500萬元給同案被告、潮州鎮長周品全,要求以「老鼠會」模式進行郭台銘的總統連署,每10份連署書支付5000元。此案於去年12月被檢方偵辦起訴,周典論自此被收押至今,期間達7個月。他的子女多次提出交保請求,認為羈押不符比例原則,並對周典論的心臟問題表示擔憂。
屏東地方法院昨日(26日)召開審理庭,釐清500萬元資金流向及用途,並進行交互詰問,隨後全案審結。今日宣判時,周典論未出庭聆聽。雖然檢察官要求判處周典論5年以上徒刑,並併科罰金1000萬元及褫奪公權10年,但法官最終裁定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及褫奪公權6年。考量周典論已被羈押近7個月,並存在勾串共犯或證人的風險,法院決定以15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其住居及出境。
周典論強調,這500萬元是連署工作費用,並非購買連署書,檢調辦案中將此誤解為賄賂,並且在偵辦過程中出現「上面指示」等不當的對話內容,引發外界質疑。他仍然堅信台灣的司法體系是公平且公正的,將委託律師提出上訴,以期為自己洗刷冤屈,還原真相。
周典論 (左)幫郭台銘(右)聯署 遭到牢獄之災 (圖/資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