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安琪
曾經在課堂上告訴學生們:「要把他對你湧現出最真摯的愛的那一刻牢牢地釘在心間,那是你在對感情失去信心時可以回返的座標。」
我自忖在感情中不算是貪愛之人,二十歲時能抗拒文藝帥男誘惑,因為料定他會劈腿;三十歲之前確定可以不再妄想那些或多金或愛我,但沒辦法聊很久的男人。
而進入婚姻生活的那十年,自己的靈魂正在渴望甘霖,祂帶著我往前奔馳,令我的身體慾望驟然轉變,後來又令我在靈修中如獲至寶,突飛猛進。
就在堪稱歷練成熟的年歲,卻與一份看不穿也定義不了的緣分相逢,當我說它是方形的時候,他變成圓形;當我說它在那高度的時候,他又從坑壑裡探出頭來;當我覺得它已徹底完結時,它旋即出現在門廊邊….,一開始,以為是它太變幻莫測,後來才知道,是因為它遠大過我能知曉的。
我曾經以綜觀能力自詡,我看不懂的,他人自然也只能霧裡看花,為了這段情緣,被朋友與學生們開導勸戒的所在多有,變成談資或者遭受非議的當然不在話下。
過去曾因懊惱學生的話而被對方念叨:「妳太在乎學生的看法。」令我好委屈,覺得自己活得已經夠自在了。但如今他親臨輿論身受其擾, 我反而覺得對他有些抱歉。
並非貪著人間之愛的人,卻在這裡千迴百轉,時而花開並蒂,時而萬念俱灰,到底甚麼原因?是深重的業緣、是督促靈魂揚升的引子、還是兩人未來得完成一個更大的藍圖…..?
最終只能承認自己太過渺小,於是放棄答案、放棄原則、放棄決定,放棄主客觀的一切觀點,僅僅赤手空拳地讓自己在每一個轉折處追隨心之所向。
你若問我,如果這麼辛苦,是甚麼力量驅使我繼續走下去呢?曾經我以為,我只圖個對方愛我、在意我,那麼我就會又充滿力量。後來卻發現,即使自己在無能為力之時,竟已能生出一分為對方的細細著想,有些片刻,也願意忍捨自己去體恤對方。我想,這份無關乎己的東西,應該能稱之為真愛吧。
那麼,我要把他對我的甚麼牢牢地釘在心間呢?
「是那一次音樂廳中,你握住我的手,我們共用一雙耳一顆心,聆聽一場樸素卻深遂的鋼琴獨奏,我望著繚繞在演奏者和你我之間的華美光暈,幾乎入定。
是上一個隆冬,蕭瑟的北風令街上行人們瑟夙著身子把雙手深埋在口袋底,你說:『連這麼冷的天,我們都不捨得放開對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