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王尚智
我一向支持多元成家,尤其同性婚姻平權。對此我沒有什麼人權宏偉的陳述,我其實也壓根不喜歡那些少數不顧旁人、刻意裸露囂張的同志。但對於一些默默相愛的男同志、女同志,能夠有某一個現實上不再有多餘顧忌的角落,能夠「理直氣壯的牽手並相愛」,我覺得這是很美好的畫面!很多美好的一切,不是壯烈悲情,而是就像家中角落的電動牙刷、行動電源的電都「充飽了」那樣的自然。相愛的人無論對象是誰,能夠在一起,才沒有缺憾。一個人有需要的「愛」在身旁,「電」自然就會充的飽飽的。
嫌棄和顧忌,來自於某一些感覺被「侵犯」。但對於恐同族群來說,那種堅持同志所帶來的侵犯感,源自於一種「惡的歧視」,縱使包裝著以各種宗教神聖之名。這幾天反同團體的廣告,依然包抄著許多媒體與入口網站的首頁。我相信,即使今天同志婚姻的專法過關,反同團體完全不會停止歧視行為肆虐,依然會繼續尋求所有機會、影響民代與政黨去想盡辦法進行修法翻案。反同團體的背後支持者有太多「信教的金主」,影響政治態勢的資源實力,遠比想像中還大。而在台灣政治族群的分界區塊上,「挺同」與「反同」族群今後成為非藍綠白陣營的另一領域的「政治角力族群」,特別是因為同志議題而「各有政治意向支持」,今後也將正式成為「100萬張選票」左右的特定群體!
當然不得不說,我自己內心也還是有些許的「恐同症候」。在法案通過之後,幾位熱心宣稱將邀請我參加他們的婚禮、希望能給予祝福的同志好友,由於他們至今沒有說清楚「那麼老終於要結婚了,到底賓客還要不要包紅包」?這點帶來「同志婚禮浪潮得要多包很多紅包」的恐怖感!我已經超過十年以上沒有參加過任何男女老少的婚禮了,近年唯一一次在香港,結果還在出門幾步路不久後昏眩摔傷。一旦還是得要為某一些「歷經滄桑到令人尊敬」的同志伴侶「見證並祝福」,那應該也是他們愛情的堅實,已經強大到足以覆蓋我的「抗婚八字」夠硬。
所以我不必經過立法院三讀,在此正式慎重宣佈,今後我對同志婚禮仍將繼續保有我一向從不改變的「婚姻歧視」與「人性歧視」,包括了:
1.)五十歲以上同志新婚,酌情不包紅包。
2.)同志認識三個月以內匆促結婚,絕對不包紅包。
3.)同志再婚,不包紅包。
單身老漢如我,從錢包到體力,都已經容不下太多身邊眼前有太多「幸福的喧嘩襲擊」。我從來不曾傻傻相信「婚姻」,也對同志族群多數豐沛於情慾擴張的「現實」能夠漠視且輕信。同志婚姻與男女婚姻都一樣,本質上都還是一個「想像的出口」!但無論人性尤其慾望本質是那麼的脆弱,現實生活中包括金錢與萬千無情與無常的考驗,都不會因為婚姻而有所改變。所以我完全不想為此浪費精神、浪費錢的還傻傻去「道恭喜、包紅包、吃桌菜」~。即使是同志決定今後走入法律權力義務範疇的「婚姻」,也難以輕易說服我,這就代表著兩個人必然能夠幸福。
不過,我倒是樂意在同志朋友真正「成家、入厝」之後,送一份「入厝清單」上的家電或其它賀禮!透過致贈的家電,去見證一場「平凡生活的幸福許諾」,倒是我所願意冒險一試的祝賀。總之我不給錢,我送東西,這樣至少兩人一旦不幸福且還分手了,東西 還是我自己「買」的;分手若太過份,我連電器都要討回來,轉贈給慈善團體!當然以我的個性,這應該也會是在我「深度訪談」過兩位,確實弄清楚兩個相愛的同志關於彼此「財務規劃」與「婚姻協議」之後,最終認證無虞給予「PASS」之後,比哈佛錄取新生還要更希罕非凡的結果。有心贏取身旁結婚賀禮的同志朋友,今後請「拿出真本事」!讓旁邊的人們瞧瞧,遠比今天通過的法律條文還更重要八百倍的是:同志的你們,究竟有怎樣的實力,去贏得人生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