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Paytax網站 翻攝
南部最大聲 記者 蔡麒麟 / 高雄報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今(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尚未繳納之民眾,可儘速透過Paytax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或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該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線上繳納。
稅捐處特別提醒,若繳款書逾繳納期限未繳納,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繳納期限每逾3日應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為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請民眾儘速於繳納期間內繳納。
該處表示,若繳款書已逾繳納期限,民眾除可至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外,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亦可透過上開網站線上繳納,除原本稅款外,還會自動加計滯納金,方便逾期未繳稅的民眾完成繳納。
倘民眾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繳款書所載該處聯絡電話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頭條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