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蘭芬
堂堂學校今天學校日,老師的報告帶來雙重驚嚇。這雙重驚嚇指的不是兩項驚嚇,而是家長跟小孩兩邊各有自己的驚嚇。
家長驚嚇1:這學期開始,小孩可以請「陪產假」了,而且顯然不是陪自己媽媽生產。
家長驚嚇2:原來現在法令規定,年滿16歲就可以合意性交。(但年滿18歲才可以結婚喔)(所以這兩年…)(那學校福利社會不會推出買便當送保險套的優惠組合?)
家長驚嚇3:許多高中輔導室發現,「升學管道太多程序太複雜」也是有自殺傾向小孩的煩惱之一。(啊以前我們那個年代不是說只有一個選擇所以學生才想死的嗎)
家長驚嚇4:老師說很多同學勤勞地每月更改學生檔案網路密碼,以確保家長三年都無法登進去看。(這個死小孩還跟我說學校電腦壞了)
小孩驚嚇1:新的規定說,違反校規可請家長到校處理。(我還以為我現在念的是高中耶)
小孩驚嚇2:服儀不整記過與否審查會需納入學生代表。(我幹嘛要讓我同學公審我啊,隨便你們記啦誰要去)
小孩驚嚇3:上學期我們班公民有15個被當,這學期公民居然要念大法官釋憲。(老師表示連我都看不懂)(小孩表示全班自動放棄社會組)
小孩驚嚇4:老師以前的學生念電機系的抄同學的程式後發現,學校居然寫了一個軟體專門抓抄別人程式的,痛斥電機系太爛了還是醫學系輕鬆;老師念醫學系的學生則說,要死要活實習兩年,最後一天決定好好睡覺不接急診電話,結果拿不到實習分數,考不了醫師執照。(那大家還是回頭念公民好了)
小孩驚嚇5:這學期開始學校不能禁止學生穿裙子上學。(可是老師教書10年早就每年都有人穿裙子、雲州大儒俠服、日本浪人服來上學了)(原來以前有規定不能穿裙子啊)(既然開放了穿了就沒意思了)
老師的話1:我們班的特質是成績不好、感情很好,像甲同學跑來跟我說,乙說丙是GAY,我說那乙是性騷擾,根據性平法我24小時內要通報學校,你去幫我把乙跟丙找來,然後甲就說:「老師妳剛才聽到的一切都是幻夢。」然後他人就跑了。
老師的話2:家長們都同意的話,我就帶同學們去爬山,他們至少要有幾張看起來像是有朋友、願意參加團體活動的照片,這樣申請大學時教授才會相信你是正常人。然後希望爬山時有幾位家長可以陪同,因為山上有狗……我怕我們同學會去欺負狗。
阿芬的話:我已經開始期待下一次的家長日了。
頭條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