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大姐馬以南今(7/16)日委託律師發表嚴正聲明,說明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輔助宣告」並爭取程序監理人。聲明內容中,強調此舉是為防範馬前總統在辨識能力不足下簽署文件,並強力警告有心人士勿再利用其名義對外進行法律行為或動支花費,否則將依法追究、絕不寬貸。以下為完整聲明書內容(由永嘉法律事務所提供):
聲明書
主旨: 謹代當事人馬以南女士嚴正聲明如下:
說明:
一、 查有關馬英九先生聲請輔助宣告事件,刻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依法審理中,合先敘明。
二、 按上開聲請事件,目前已委任律師具狀向該管法院聲請程序監理人,以確保馬先生所有簽署之文件等非在為意思表示、受意思表示,或辨識該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下而為,更免第三人賡續對外利用馬先生名義遂行各項不必要之法律行為與活動,抑且遭人欺騙而動支不必要花費等。
三、 茲本人身為馬英九先生之家屬,特委任律師發表本件聲明。在此之後,如再有以其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各般行為,當依法著即訴諸法律究責,絕不寬貸。至此前以其名義或簽名等文件,在程序監理人及法院確認詳情後,視情節輕重,一併追訴。期盼有心人士懸崖勒馬,回頭是岸為荷!
聲明人 馬以南
永嘉法律事務所 李漢中律師 謝沛澂律師
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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