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慶正 台北報導】
監察院配合全國防疫3級警戒,嚴格執行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即日起至6月14日止,暫停受理民眾到院陳情業務。監院同步陸續啟動居家及異地(區)辦公措施,記者室自21日起暫停開放使用,未來將滾動式檢討。
監院監察業務處長王增華表示,基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加大加強防疫措施,嚴格執行並落實各項防疫作為,避免人與人面對面接觸,減少人員流動,監察院自5月24日起,宣布暫停受理到院陳情業務一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5日宣布,全國防疫第3級警戒日期延長至6月14日,監院同步配合暫停受理民眾到院陳情業務。待疫情趨緩,再另行公告恢復。
疫情期間,民眾可利用網路(https://www.cy.gov.tw/便民服務/陳情信箱)、傳真(02-23916121)或郵寄(地址:100216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2號)等方式,向監察院陳情。
因應雙北地區防疫升級,為減少群聚,降低接觸風險,避免人員移動,監院依業務性質,實施輪流居家辦公,院內採異區辦公,另協洽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執行異地辦公,未來將視疫情發展情形,持續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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