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截至今年10月底,臺中市將有3,126名街頭藝人證到期,為因應兩年一次的街頭藝人換證作業,且響應環保、便民及流程簡易化等趨勢,文化局自9月1日起開放線上換證功能,個人申請資料可直接帶入,方便民眾在家直接線上作業申請,經審核通過即可自行印出證件,換證流程快速又方便,歡迎至臺中市街頭藝人資訊平台(https://buskers.taichung.gov.tw/)查詢申辦。
文化局長陳佳君表示,街頭藝術表演讓城市充滿活力及歡樂的氛圍,賦予城市獨特的靈魂,豐富公共空間的人文風貌,臺中市改為登記制之後,迄今已有6,042名街頭藝人取得街頭藝人證,其中個人5,504名、團體538組,數量持續增加中,街頭藝人可至臺中市公告的86處開放展演場地依相關規定申請演出,文化局也將持續協調各場地管理單位,提供更多展演空間,讓這群城市藝術家持續為臺中市注入文化活水。
文化局進一步說明,登記換證者須檢附2年期間的展演紀錄照2張,經審核通過才會續發街頭藝人證,文化局收到換證申請後14個工作天內,確認資料內容無誤後會儘速核發街頭藝人證。民眾可登入平台查詢追蹤申請進度、審查結果及需補正的相關文件等資訊,此外,文化局也提醒民眾,檢視申請時所填寫之郵件信箱,以免遺漏相關訊息。
頭條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