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1月10日正式三讀通過《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 確定義務役的服役期間,由國家為役男按月提繳6%退休金,退伍後即可與各職域退撫制度銜接;該項條例預計明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三讀條文內容,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適用於民國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役男,包括依兵役法服義務兵役的預備軍官、預備士官及常備兵役現役者,及依替代役實施條例服替代役者。
役男於服役期間,得按其所支領每月薪額(俸)及加給的總額,準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規定,於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的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提繳退休金所需經費,將由主辦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包括國防部、海委會海巡署及國安局與內政部。(圖片來源:樂聯網編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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