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新聞自由

保障新聞自由
文/莊伯仲(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
新聞自由包含採訪、編輯、出版、流通這四個面向,所以記者的採訪權理應受到新聞自由理念的保障。
本事件應該屬於政府部門和獨立記者間的認知落差。不過簡單來說,採訪通知等同於邀請函,既然邀請了記者就不應該不接受其採訪,除非採訪通知中已註明須持邀請函方能入場,而非現場另作解釋。
此外,不患寡而患不均,對待記者最忌諱大小眼,理應一體適用,就如同不可獨家,也不可獨漏一樣,必須一視同仁,若有差別待遇,必生糾紛。
最後如何保障獨立記者的採訪權,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能否完全比照媒體組織的記者,目前仍有爭論,有待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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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 正
慶 正
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系畢業。歷任記者、資深記者、行政編輯、執行編輯、組長、副主任、採訪主任、副總編輯、社長室主任、總編輯等職,2015年11月7日,搭馬英九總統專機往返新加坡,採訪見證馬習會,媒體資歷35年。自1989年出道以來,扮演新聞記者和新聞幕僚角色,擔任文化總會新聞組長9年、《旺報》社長室主任8年兩岸服務窗口,曾為總統府、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海陸兩會記者聯誼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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