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行為叫「kitsch」

文:李天豪

刻奇(kitsch)這個詞,來自 19 世紀的德國。這個概念,會在中文世界中出現是因為在米蘭•昆德拉那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裡面使用過,書中用來比喻的意思是:「自媚」= 討好自己、迎合自己的行為。經過多年的變種,在今天的網路世界上,這種現象有了新的生命力。

現在的網路社群媒體上,充滿了煽情、市儈、廉價的行為藝術。
比如說:

永遠傳不完的「風景照片+祝福文字」

每天都有人貼的「心靈雞湯文+對自己人生的小激勵與小感慨」

貼自己的照片,說些「略為貶低實則自誇自讚的話」

就是其中的典型。

轉貼或者發表這些內容,背後的心理機制是什麼呢?
是一種追求自我滿足的特殊審美觀。

看不懂《紅樓夢》,沒關係,反正連續劇也讓人很感動。
懶得讀歷史書,沒關係,各種「歷史解讀影片」看一看,就能滿足那種「我懂了一點什麼別人不知道的冷知識」的自豪感。
看到別人發表什麼意見,想參一咖又不知道如何說起,沒關係,拿關鍵字GOOGLE一下,從前兩頁裡面找點相關文章或者影片,轉貼到留言區,滿足一下發表慾望就好。

這是kitsch。

但是kitsch不只是這樣。

Kitsch還代表,一個人沉浸在自我感動或感傷裡的那種狀態。
這種心態,反映在言行舉止上,就是各種令人尷尬的矯揉造作。

常見的有:

對尋常的事物,會賦予過多的意義,一定要把自己的行為講出一套道理來。
熱愛追求價值感和儀式感,衣食住行都要拍照打卡之類的。

這些行為的目標,是獲得網路社交中禮貌性的褒獎和共鳴。

更嚴重一點的症狀,會出現以下行為藝術活動:

做了開心的事,就要45 度角自拍,感動一下自己。
發生悲傷的事,就要45 度角自拍,感動一下自己。
看到意外的事,就要45 度角自拍,感動一下自己。
反正不管怎樣,就要45 度角自拍,感動一下自己。
…….
每天想著如果有機會參加選秀節目,就要流著淚說夢想和奮鬥過程,然後振臂高呼,請評委老師給個機會,換來滿堂掌聲。
…….

這些很常見,對吧。
也正因為kitsch心態傳播的太普遍了…
所以,媒體也必須配合這種大家普遍愛看的模式來製作節目。

綜藝節目都在「展示明星真實的一面和小人物的偉大之處」
美食節目都追求「在地鄉土特色與媽媽的味道」
選秀節目都有「悲慘的童年故事」
政論節目都要「跟某某權威誓死抗爭到底」
連簡單的新聞都要「加上各種記者的主觀感受」
….
這種刻意到過頭的行為,其實就是一種自我愚弄。

但是這是行為藝術,你不敢不跟。
到了最後,所有人都要自發或被迫地陷入了一種共同的、無意識的崇高或唯美。
而且,只有這種感情是可以被接受的,甚至是不可被質疑的。
如果,你沒有和大家一起在洪流裡旋轉,別人就要懷疑你生而為人的情感。

Kitsch其實就是嗑藥,上癮後就停不下來了。
那種爽的感覺一旦嘗過,就會非常依賴。
Kitsch和毒品有相同的刺激機制:

會將你大腦中「溫暖」、「被重視」、「與其他人類連結在一起」的感覺加倍複製、再不斷膨脹。

Kitsch每每會產生高於正常水準的快感,讓人會覺得溫暖、覺得感動,覺得自己的行為充滿了正當性、合理性,為此深深地心滿意足。

按照米蘭•昆德拉的說法,這是:

「靈魂的虛腫症,是傻瓜的俗套邏輯,是一個人在具有美化功能的哈哈鏡面前,帶著激動的滿足看待自己,將既定模式的愚昧,用美麗的語言把它喬裝起來,甚至連自己都為這種平庸的思想和感情流淚,並且容不得任何個人主義的懷疑和嘲笑。」

無須把眼光看向別人,每個人其實都有不同程度的刻奇,所有人都有。
否則你根本不會出現在社交媒體上。
這是一種普遍的心理狀態,我們能做的,只有不要太放縱。

以下是Kitsch行為分級表,數字越大越嚴重:

看到一則令人感動的新聞或者故事後….

0級,感覺感動及感傷,這是正常的。
1級,意識到自己在自我感動。
2級,追求與別人一起分享自我感傷。
3級,意識到別人跟自己有共同感傷後,變得更加感傷。
4級,將這種感傷情緒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厭惡一切反面意見。
5級,覺得誰要是不加入這個感傷的洪流,就是居心叵測,是異類。
6級,要求外在世界必須有跟自己有統一的價值觀,否則就是這個世界生病了。

習慣性的Kitsch,會讓人逃避和拒絕深度思考。
會希望世界要像工廠產品一樣整齊有序。
會只想聽到自己願意相信的主張與訊息,會喪失思考的能力。
每天都要在網路上表現:

「快來看我多美多好多可愛多有趣多悲慘多辛苦….」

然後,遇到挫折會自我安慰、會求拍拍、求抱抱、求溫暖、求認同…
最後,會破壞情感的獨立性,變成只能在刻奇化的環境裡生活。
一旦,離開這樣的環境,就會產生極大的失落感。


那麼,該怎麼辦?

Kitsch的反面不是反刻奇,因為反刻奇也是刻奇。

該做的是內斂和理性,是追求和自我獨處。
好和壞都是自己的事情,別人是否對你投以贊同或批評都沒關係。

你尊重我,我也尊重你:

「千山我獨行,不必相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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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豪
李天豪
資深歷史老師,服務於教科書出版社與補習班多年。 喜歡看歷史,更喜歡說故事,規定自己一年要寫一百萬字。 說書不只是職業,也是一種生活方式。 寫出來的文字,都是可以說的故事。 每個故事背後,主角不同,說的都是人性。 人性永遠不變,幾歲來看,總是很有意思。 以史論今,希望以後可以論金,最好不要變成論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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