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翟敬宜
有沒有好公關真的差很大的一個實例:
我的一群好朋友在吃完公司尾牙貴森森的日本料理後紛紛拉到不行。一堆人看醫生跑急診,時隔兩周應該都康復得差不多了。這兩天事件披露,三個笑話大家一起笑一下。
1.該餐廳的委任律師說,「我們深感詫異,當天沒有其他客人跟我們反應啊!」大名鼎鼎的餐廳應該馬上重新委任律師,至少要請個好公關,教教老闆什麼叫危機處理。
當天是我朋友公司包場,哪來的其他客人啦!狡辯之前麻煩打個草稿。
2.台北市衛生局說,真詭異,40幾個人出現症狀為什麼沒人在48小時內向衛生局舉報?為什麼大家不是到同一個醫院看病?這樣醫院就會通報了啊,現在時間過了這麼久是要怎麼查?建議衛生局立馬辦個內訓上一下發言人訓練,事情搞不清楚就受訪只會自找麻煩。
該次尾牙是周五,後面接著六與日,沒上班好嗎,大家都覺得這麼高級的餐廳怎麼會有問題,一定是自己的問題嘛,直到週一上班,事情兜在一起才恍然大悟,原來一切並非偶然。
台北市議員趕快質詢!沒人通報不表示這家餐廳沒出問題,如果兩人以上就叫做食物中毒,40幾人出現症狀20幾人掛病號,主管機關以時效為由坐視不管,放任這家餐廳每天開大門做生意, 收高昂的費用讓民眾冒險,有沒有瀆職?
3.該餐廳拖拉快十天後才登門「訪視」倒楣的客人,了解事發經過後忍不住發問:「你們吃完尾牙有一起去續攤又吃了什麼別的嗎?」請問這是慰問還是蒐証?這麼大的集團,SOP大漏水,有沒有一點點溝通表達的智慧?
身為腸胃十分敏感的人,寬媽絕對將該餐廳列為拒絕往來戶。好不容易做起飲的品牌,一次危機處理失當,後患無窮啊!
網友Gu Capelle 回應:
若是懷疑店家食物問題,可以保留吐出來的食物、或拉出來的排泄物,就醫時一併帶給醫生化驗,看看究竟什麼原因造成拉肚子?若是大腸桿菌偏高,較有可能是與食材不潔或環境衛生欠佳有關。
另外,若是上吐下瀉很嚴重,通常會在line 群組裡討論,進而發現“怎麼當天用餐其他人也有相同問題”,接著跟其他人確認,還有多少人當天用餐也拉肚子,若真的有多人就醫,記得開診斷證明,最好還保留當天拉的、吐的檢體,既使假日,也可撥打1999,或市長信箱,跟當地衛生局檢舉,請衛生局盡快派員稽查店家食材、環境衛生是否有問題?當然,通常受害人數越多,官員也會越重視。
至於為什麼衛生局人員要詢問有沒有再吃其他東西,目的是為了要釐清拉肚子是否能排除其他原因,若回去都沒吃其他食物,卻上吐下瀉,且立即就醫,最好還能帶拉的吐的檢體(證物)給醫生化驗腹瀉原因,這樣最能釐清是否與店家食材有關。
若經衛生局稽查證實店家有疏失,店家針對出具醫療診斷證明的消費者,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