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天豪
今晚跟一個律師朋友吃飯,我忍不住問他:
「你們律師為什麼會願意替那些窮凶極惡、貪贓枉法的被告辯護?」
他首先是一頓高大上的官方說法….
被我嗤之以鼻後,就說了心裡話:
「被告的行徑越惡劣,辯護的價值越高!」
我看他說到點子上了,反問:
「不怕沾上滿身腥臭嗎?」
他微笑:
「對於一名律師來說,如果他為惡貫滿盈的被告辯護,他可能會被很多善良的人咒罵!」
「但是,這些今天罵了他的人,也都記住了他!」
「如果,明天那些人也殺了人,他們會馬上把他當救星一樣貢著,捧著錢上門求救!」
「在善良民眾的眼裡,為殺人犯辯護的律師很可惡⋯⋯」
「但是在作奸犯科的人眼裡,他們需要的就是這種人。」
「對了,這個問題我不收你諮詢費😌」
聽完他的話,我緩緩把手裡的牛排刀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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