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口號的制定過程,包成ㄧ個「雨露均霑」的大計畫
讓我們先來看看觀光旅遊業紓困方案的制定過程:
眼前除了先救急、彌補業者減少出團及接團的損失外,也將積極研議「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希望建立一套觀光業災害處理的機制。已初步草擬一個紓困和振興方案,除了救急外,涉及其他部會的紓困融資也會展開協商;此外,交通部也將利用這次的危機,化為觀光轉型的轉機,除了編列預算推動觀光基礎建設,也將補助業者投資改善相關的旅遊設施,提升服務品質。(交通部長林佳龍,1月31日)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衝擊觀光產業。已批准近20億元救急金,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春節期間旅遊業配合讓一些陸客團提早離境,兩岸間的出團及接團也取消,對業者都造成影響,業者事先的墊付款、給航空公司的訂金,政府會彌補。對觀光產業的救急金可由觀光發展基金支應,協助業者在2月底前完成申請,減經業者負擔。至於業者希望減稅等紓困措施,正由行政院跨部會協調。(交通部長林佳龍,2月7日)
短期是紓困,及準備如果疫情緩和後的復甦,進一步有振興計畫,甚至希望藉疫情危機,重新提升台灣觀光環境。短期內要幫觀光、公共運輸業者度過難關,目前紓困計畫有5項目,籌編新台幣44億元預算,協助疫情影響,不能出團或接團的旅行社涉及墊付款、訂金需周轉部分,期待旅行業者在這段期間不要裁員或放無薪假,疫情較嚴峻時刻可培訓人才。
數位轉型部分,很多觀光業者現在面對智慧觀光挑戰,民眾訂票或食宿遊購行都各自上網完成,將幫觀光業者在全世界競爭激烈時數位轉型,面對智慧觀光時代。至於是否延續擴大國內旅遊補助,交通部觀光局正在規劃復甦計畫,不再用過去秋冬遊模式,真正在3個月或半年內,疫情較嚴峻影響觀光業時做好整備,也許入夏後旅遊復甦。將鼓勵地方政府推出較有特色活動或區域聯盟,帶動區域觀光旅遊效應,如果防疫做得好,全世界觀光客在疫情過了後,都會想到台灣旅遊。(交通部長林佳龍,2月8日)
之後,林佳龍部長召開相關會議敲定將籌百億元投入救觀光,其中約4成5為補助損失、協助業者融資周轉的紓困方案,五成五為振興方案,相關規劃將待向政院報告後拍板定案,並稱方案將聚焦在「能夠使中小型業者及經營團隊能夠受益」,還納入青創、微型觀光及地方創生等。
在紓困方面,研議納入的領域包括旅行業接待中國旅客團提前離境補助措施、旅行業停止出入團補助措施、入境旅行社紓困、協助旅行、旅宿、觀光遊樂業融資周轉貸款及利息補貼等,以及旅行業(含導遊領隊)、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發展及人才培訓、補貼觀光旅館及旅館必要營運負擔等六項方案。
在「復甦」的部分,交通部則是提出觀光產業復甦及振興十方案,包括推動智慧觀光數位轉型計畫、鼓勵跨縣市區域合作結合觀光產業公協會、旅宿業品質提升、觀光遊樂業優質化計畫、擴大國際行銷、提升溫泉品牌、補助地方政府提案觀光亮點活動、國內旅遊復甦計畫、國際旅客入境旅遊市場獎勵措施、疫情過後擴大國際行銷等,此外還有交通運輸業的紓困及防疫用品補助,包括受衝擊的遊覽車、租賃車、小三通、計程車等業別及從業人員,航空及機場業者。
而這些研議到了行政院之後,蘇貞昌院長則要求所有部會仔細盤點紓困方案,並以「雨露均霑、立竿見影、固本強身、加速公建」四大原則進行,並以「移緩濟急」的原則,即刻推展紓困業務,另匡列600億元規模的特別預算,以歷年累積的歲計賸餘,以及主計總處籌措財源支應。
這時候,行政院的紓困與振興方案已經逐漸成形,然後經濟部也在2月13日提出「振興抵用券」的想法,根據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振興抵用券」不會是消費券,而是如同去年發放的「夜市券」,消費一定金額可以部分抵用。
包山包海的補助,背後精神還是灑幣治國
最後,交通部提出600億紓困、復甦及振興、升級與轉型前瞻計畫,其中包括觀光產業紓困約44億元、交通運輸業紓困約98.3億元、觀光產業復甦與振興約54.5億元,以及觀光升級與轉型前瞻計畫約300億元,可惜看起來,政府並沒有將錢花在刀口上。
事實上,交通部觀光局在不到兩年之間歷經了七次的補助,內外早已人仰馬翻,實際效果也證實有限,而逢此疫情之際,主政者竟然又想用另一次更大規模的補助紓困,別說短期實效了,如此疊床架屋的執行效率如何都未可知,甚至還有可能將整套方案套入原該是做長遠規劃的「Tourism 2030 觀光政策白皮書」以作交待。
其實綜觀各黨對此疫情亦相對提出各式不同紓困方案,例如國民黨團所擬的六大重點紓困補助暫行條例草案中:其中第二點「受疫情影響致營運困難的產業,本條例課予政府主動提供紓困措施的義務。政府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產業、醫療(事)機構,應予以紓困、補貼稅費及展延貸款,並得對於該等產業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
而民眾黨所提紓困方案中,第六點「中小型企業融資展延部分,有更細緻的規定,包含週轉金期限最長展延至3個月,資本性融資則是一年,利息由中央政府機關補貼金融機構。受疫情影響致營運困難的產業,本條例課予政府主動提供紓困措施的義務。政府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產業、醫療(事)機構,應予以紓困、補貼稅費及展延貸款,並得對於該等產業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兩黨精神上皆有雷同之處。
個人以為,執政黨與在野兩黨對紓困補助皆有共識,差別在於補助金額與方式不盡相同而已。但其實紓困的重點應在於救急不救窮;就觀光產業而言,旅行社屬於買空賣空行業,業者要找銀行紓困,公司法人或負責人,沒有足夠擔保品銀行會承貸?觀光產業如果預期前景不看好,銀行鑑價不足,哪怕政府給予貸款利息補貼,也只淪為口號,延後倒閉收攤期程而已!
降低水電固定成本、補助從業人員薪資,才是把錢花對地方
除了減免地方稅、營業稅外,舉飯店旅宿業、餐廳、購物業而言,水電固定成本是最大花費,若要解決,只需比照當初給科學園區優惠,就能真正切進核心,幫到飯店旅宿業熬過這次難關;至於只針對「民宿業者」的1000萬紓困貸款及300萬週轉金貸款,放在「移緩濟急」的口號下看,更是令人匪夷所思。至於類夜市卷發放,明眼人看就了解,是要區隔馬政府時代的消費卷政策,到頭來,蘇院長口中所謂「雨露均霑」的包山包海補助模式,還是不脫選舉模式治國,對產業實質助益來說,實在是杯水車薪。
政府在紓困辦法上其實可用工具甚多,比如經濟部所屬台電公司,可依其「優惠電價收費辦法」第3條,對各級公私立國中小學校,按電價表之85%,在疫情期間,對觀光相關飯店、餐廳、購物產業比照辦理。
此外,這波疫情嚴重衝擊導致旅遊業、飯店旅宿、餐廳購物業大放無薪假,對此勞動部也不能僅以「無薪假不得低於勞工基本工資」來應付了事——資方都撐不下去了,大不了依法資遣了事——執政者只靠一紙解釋根本無濟於事,而這也是政府紓困補助最應該加大力道的部分,鼓勵或規範資方在疫情期間,對所屬員工在一定比例內(比如95%)不得裁員或放無薪假,改由政府負責補助這些員工的部分薪資(比如由政府負擔基本薪資)。
同樣是花錢,這些「固本」的工作才是保住觀光產業的元氣關鍵,也才能讓台灣的觀光產業,能夠在疫情過去後馬上再次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