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尚智
人心燎原的共業議題,我們總要思考萃取出一些本質、義理與方法,好好咀嚼留存。
才不枉跟著世事沉浮起落、不安或悲喜幾回了情緒。
於是再次看完紐約時報媒體調查報導的整理視頻,這一群警察是「殺人魔」無誤。
直至民眾通知來的救護車抵達,擔架打開在旁,殺人警察甚至也都不肯鬆開他壓制的膝蓋。
民眾多次出聲制止,光頭警察阻擋靠近。
也難怪如今殺人主犯要改訴為二級謀殺,連帶起訴其他三名共犯警察。
奪命的機緣,一旦發生在權力與人性的流動的縫隙中。
什麼是一場輾轉致命的因緣演化,最終集結而致?
面對強勢壓制的力量,一旦我們意外成為當事人或處境其中,究竟要如何在逐漸發展失控的過程中,剛強或柔順的見招拆招?
比如,我們自己如何面對警察?我們該如何教導孩子們面對警察?
路邊面對警察,上警察局,你怕不怕?
我想起李敖曾經說:「寧可人家怕你、甚至不敢接近你都好,也絕對不要任人覺得你好欺負!」
最會欺負人的,自古以來都是坐擁公權力的人,因為人性裡始終存有某種「強欺弱的獸性」。
甚至在理性裡,同樣藏有某種「倚恃正義的粗暴」。
因此一旦柔弱怯畏,有時反而會誘發強弱欺凌的獸性;世間無止盡的小惡叢生、欺瞞詐騙,也往往源自於此。
而這也無關於是否善良、是否沒惹誰,是否忍辱退讓。
能夠不被欺凌的關鍵,除了運氣好沒遇到,幾乎全靠是否存有不被「覺得可以欺負」的強悍氣質甚至氣勢,或者存在感就能讓人敬畏,乃至退避三舍。
到頭來,權力忘我的野獸們往往只有它們自身的畏懼,起疑或擔憂自身的安危,才可以制止它們蔓延張狂的獸性!
警察,在某些時刻變成權力的野獸,這是我親眼見識過且家人遭遇過的幾次事實。
其一,最初和顏悅色的溝通,讓他們不致變成野獸相對。
其二,一旦警察早就傲慢或獸性上身迎面前來,那就不必客氣,直接拿出權力本身,來對付他們!
比如直接打開手機,擺明了同時錄音錄影;其次問清楚單位,對等要求警察出示名字證件並記錄下來。
我手機裡一向存有警政署的電話,必要時隨時可以當面打到警政署,詢問執法程序的正當與否。
最終必要時連帶將身旁警察、警政署全部的通話過程,因為錄音錄影成為自己的「完整取材」,以備後續權力與法律對抗的基本需要。
只不過,通常用不到後半段。
通常面對著無畏、對等的氣勢,再傲慢的警察,權力的獸性也會消去大半。
野獸也會研判自身的安危,世間也行走著有張口就能吞噬的大白鯊。
這就是利用權力與人性的微妙,令顯其畏,自畏而自卻。
回復到世間的平等性,就看誰遇到誰才是真正倒了大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