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舞迎新春,青年朋友動起來!教育部體育署114年度青春動滋券已於今(114)年1月1日上午10時起開放領用,符合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民眾,可至動滋網(500.gov.tw)領取青春動滋券,於「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的合作店家消費抵用。
青春動滋券好領好用,開放領用20天,已有13萬人領券,抵用金額約新臺幣(以下同)1,704萬,交易金額1,801萬,另部分地方政府響應政策結合相關活動積極促銷,抵用金額前三高縣市依序為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體育署呼籲,直轄市、縣市政府可結合地方創生、運動觀光等進行異業結合,提升民眾運動消費抵用機會,擴大中央及地方合作之政策效益。
符合年齡資格的民眾,可至動滋網填寫基本資料,並通過內政部戶政系統、健保卡號驗證,輸入簡訊驗證碼即可領券,並至合作店家消費抵用。體育署鼓勵青年朋友可利用春節假期前往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羽球館及健身房等運動場館揮灑青春汗水,或報名參加運動課程、路跑賽事等感受運動賽事的魅力,也可以購買職業運動賽事票券,親臨現場為支持的隊伍加油吶喊或訂閱運動轉播服務,在家享受運動賽事的激情,活力動滋迎新年。
為創造運動商機,鼓勵更多「做運動」、「看比賽」業者至動滋網登錄成為合作店家,並加入優惠加碼行列,提供青年更多元的消費抵用選擇,共同擴大運動產業規模。目前各業別抵用金額以運動場館業67.18%及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23.72%占最大宗,青春動滋券已落實促進運動核心產業發展功效。
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並禁止轉售等非供本人自行使用行為,如有查獲具體違規事證,將停止民眾登記領用資格或終止合作店家收券資格及不予核撥抵用款項。為加強保障民眾領用權益,青春動滋券使用期限縮短為1小時,每次交易抵用民眾須提供簡訊驗證碼予合作店家進行驗證,方可完成抵用,如QR Code或付款碼超過使用期限,需重新領券再消費抵用。
體育署鼓勵16歲至22歲青年朋友於春節期間到運動場館動一動共同支持運動產業,相關領用方式、優惠店家資訊等,請上動滋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