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志雄
租賃專法自今年6月27日實施,包租代管行業須具備證照且業必歸會,各地公會紛紛開始籌備,其中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也在11月1日正式成立了,這在租屋歷史上絕對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猶記得2017年11月22日中和的一場大火,一夜之間奪走九條人命,也促成了中和在地立委江永昌極力推動立法,於是「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在大火後終於誕生,包租代管也就是俗稱的二房東,再也不是不受法律規範的化外之地。
租屋專法的實施與推動,不免讓人想起當年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帶動房仲業生態的改變與影響,兩部法律雖然有很多相似之處,本質上卻有很大的不同。
房仲業服務費上限為房價成交金額百分之六,包租代管行業收入卻僅為租金差額,或抽成租金百分之十,與房仲服務費天差地遠,所以房仲有如草原上的獵人,而包租代管就是農場裡的農夫了。
既然是獵人,當然希望自己一箭中的,於是房仲業你爭我奪在所難免,但農夫就不同了,種植果樹,細水長流,分工合作才能一起把市場做大。
我有幸參與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並當選理事,期許未來公會促成業界團結合作,共同促成租賃市場品質提升,才是房客之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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