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智群
接到一個電話,
S女:「律師我想問一個問題~」
K:「請說~」
S女:「我之前單身,一個月給父母孝親費2萬元,
可是最近幾年我結婚生子了,經濟負擔很大,
想要減少孝親費,
雖然我爸媽有退休金可以領不缺錢,
可是心裡總覺得有點過不去,覺得很難開口,
也怕爸媽不高興~」
S女:「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我哥都不給孝親費,
只有我給,不但這樣,我爸媽有時還幫他出錢買車什麼的,
久了我心裡也不平衡,覺得當了傻瓜,
感覺我給的錢都流到我哥那裡去了~」
K:「這應該不是法律問題阿!
你有給孝親費,就沒有不撫養的問題,
當然撫養費也可能過少,父母沒辦法過活的,
可是你父母有資力養活自己,那也沒有這個問題~」
K頓了頓:「你的問題不在於給太少,而在於先給多再給少,
人是很奇怪的動物,跟猴子一樣,
你一個月給3000元,後來調到5000元,爸媽高興得不得了,
你一個月給2萬,後來調到15000元或1萬元,
人家心裡就不舒服了,這是人性!」
K:「我的想法供你參考一下,
就是給長輩的錢,不管是紅包或孝親費,
寧可一開始給不多,但穩定的給,不要有一頓沒一頓的,
以後隨著經濟能力往上,慢慢加上去,
也不要一開始給很多,後面沒辦法維持了再減少,
或是這幾年賺得多,就給很多,過幾年收入減少了,就不給,
爸媽感受會好一點~」
「至於你哥的部分,
確實經濟能力好一點的兄弟姊妹,給父母的錢,
有可能透過父母流到其他兄弟姊妹手裡,
可是這沒辦法,
你給父母孝親費,就是讓父母決定這一筆錢的去向,
父母決定資助你哥,那也是他們的決定~」
S女:「那我該怎麼辦?」
K:「勇敢跟父母開口吧!
既然你客觀上經濟能力已經不行了,也沒必要打腫臉充胖子,
另外少給一點,你主觀上不舒服的程度也會少一點~」
結語:
當錢扯到親情時,就是一筆算不清的賬,
你只能不計較,因為真要計較,會氣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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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台大法律系(1993~1997)
經歷: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遠拓法律事務所、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獨立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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