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公投與九合一大選同時進行,宛如一場大型民意調查,「如果通過,政府會考慮。不通過,政府也不見得不考慮。」說是一場大型民調也算是好的,但現實極可能是一事無成,白花了15億元納稅錢。
誰說會白花15億元?我們看中選會公布的公投過關門檻約為495萬票,請注意,而且要同意票要大於不同意票,你想想,這會有多難?這10案中第2階段最高成案連署人數約68萬人、最低連署人數約33萬人,若實際要過關,投票人數要達4百76萬人到4 百95萬人,這數字已與總統大選的得票數相差無幾。據了解內情人士指出,這10項公投最後很有可能白白花費15億元納稅錢,而一事無成。
話說回來,民主政治不就是「代議政治」?本來就應該是由民意代表為我們做這些事,而公投,則是跳過代議的層次,直接投票來決定某個公眾議題,這樣行得通嗎?最大的問題是,很多人搞不清楚公投該怎麼投?光是要看懂那文字敘就不容易了,還要內化為自己的意見,才能決定章怎麼蓋。
好吧,退一步想,就算投票結果揭曉,某幾項公投已達過關門檻,那就又如何?除了「以核養綠」,也就是第16項,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有法律上的效力之外,其他的提案政府要做不做,頂多只有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是的,沒錯,這些經過辛苦的連署、辯論與投票後的公投案,到最後就是僅供政府參考之用。
頭條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