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慶正 台北報導】
考試院長黃榮村4日在院會中提示,針對考選部所提典試人力資料庫業務,為維護國家考試公平公正性,每位典試委員每年參與典試工作次數以3次為限。同時,精簡調整目前人力調查表問項,以更適切反映學者專家專長,並兼顧實務經驗。
考試院4日召開第13屆第22次會議,考選部專案報告「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與管理」。與會考試委員就如何增進遴聘典試人力年輕化、強化專長審查及典試工作記錄機制等多所討論。
考選部指出,民國 80 年建立典試人力資料庫,主旨為強化典試工作品質,建立公平公正的國家考選制度,遴聘各項考試典試委員共同參與典試工作,民國104年依據《典試法》新增第17條規定,建立本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相關法規。
為充實典試人力來源,積極擴大蒐集廣納符合專業資格且具意願專家學者,並定期運用相關公務資料更新個人資訊,提升典試人力資料庫確度。建立專長審查機制及遴聘查核機制,避免重複遴聘。另針對典試人員參與國家考試工作表現,予以記錄審議的回饋機制,強化遴提典試人員作業效能及品質。
考選部表示,近期正進行第6次資料庫普查作業,同時啟動研修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增強遴聘適格人才作業及典試品質。
黃榮村在會中提示,針對典試人力資料庫業務,為維護國家考試公平公正性,每位典試委員每年參與典試工作次數以3次為限。同時,精簡調整目前人力調查表問項,以更適切反映學者專家專長並兼顧實務經驗。
黃榮村說,科技部、教育部、衛福部、與工程相關部會,也建置有學者專家專業資料庫,可研商是否建立跨部會資料庫檔案連結機制,優化資料庫品質。
第三,訂立資料庫內人力年齡定期檢討機制,逐步調整,適時檢討參與獎勵及誘因,網羅並培育年輕學者專家,共同參與國家考試典試工作。
維護國考公平公正 黃榮村:典委典試每年 3 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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