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問我「美食的定義是什麼」?
我說,從字面上的解釋就是「好吃的食物」;還有,一般人總會認為美食三要素是「色香味」,從外而內牽動視覺、嗅覺與味覺。
其實這樣還不夠,更深層的美食定義除了色香味基本三要素外,還得加進「意形器」,透過料理人的擺盤方式、器皿,誘發食慾,呈現真正的美食意含與精髓,外在五感觸動身心靈。
但要達到色香味意形器俱全,難度頗高。畢竟多數人吃飽不吃巧,只在乎這道菜好不好吃、香不香,甚至只要能填飽肚子就好,管他餐具是否精緻,擺盤是否講究,每道菜的意含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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