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常常宣導「房租可以報稅」,但卻與現況背離,因為租屋族都知道一旦申報,隔年房東報稅時就會發現多一筆收入,常會回頭向房客加租金。在房東柔性或剛性要求下,房租可以抵稅的美意可說是落空了。
僅管新租賃專法上路,但未相關單位卻沒有認真執法,打擊惡房東力道有限,即使房客曉得能報稅,但房東們還是普遍存在「國稅局也查不到」的僥倖心態。每年報稅季節一到,租屋族不敢報租金支出,偷偷在家理試算,發現如果申報就可抵不少稅金,覺得很扼腕。不過房東也很聰明,跟房客約定不報稅的話,就減收租金。更增查稅的困難度。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在財政部委員會中認為,現在出租房子有繳稅的房東,真的佔極少數,但要查房子有沒有出租,未必要真的上街去查,按現在的大數據技術去比對一定相對容易,是國稅局沒有用心。
國家稅源不足,要增闢財源就不能坐視房東不繳稅,要擬出計畫,防堵租屋市場上長久以來的稅金侵蝕現象。另外,要落實租稅公平,免得包租公、包租婆不繳稅,造成社會不公平,付房租卻無法申報減稅,讓買不起房的租屋民眾日子更難過,曾銘宗批評財政部國稅局真的要好好加油。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國稅局租屋查稅卻步,原因是成本太高,因為財稅人員還是採取老方法,直接登門拜訪房屋所有權人,很難查出真 實的房屋使用狀況;另外,有些房子登記的所有權人很多,租用借用狀況模糊,不易確認。一旦房東被查到要繳交所得稅,可能就會讓成本轉嫁到租金上,倒楣的還是房客。
租賃專法實施後,企業化的租賃公司確實徹查比較容易,但針對個體戶就得分開處理。財稅相關單位已經開始正始這個議題,未來可以在財委會開公聽會,除了租屋查稅外,包括房屋的「正名」,到底是出租,還是借給親友使用?以及針對租金成本提高等事項做更深入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