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周心怡
三個月前遇到交通警察衝業績,無端把我攔下來後,硬安了一個「開車用手機」的罪名,開了一張罰單!
這是欲加之罪!明明手機在一旁充著電聽講座呢!好女不吃眼前虧,先繳罰款再計議吧!
可本小主比竇娥還冤啊!妹妹心恬開始替我上訴,看看她洋洋灑灑幾大篇,各個角度的照片證明警察不可能從車後看到我「手持手機」,又做圖表標示當時事發地點與警車的相對位置,還提出證明當時沒有通電話的手機帳單……文情並茂劃好重點,不枉她學霸的好本領!
寄出之後緊密追蹤,終於沈冤昭雪,證明我沒有違規,罰金也退回啦!妹妹心恬這種秋菊打官司般百折不撓的精神,為姐伸張正義,實在太有俠女風範👍👍
守法是必須的,遇事不怕事,勇於爭取權益,在美國生活這麼長時間頭一次遇到,事件雖小,卻為旅美生涯再添一筆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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