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銘隆
1. 射魚
要從初二的暑假說起吧。
那時,鄰居叔叔介紹我到大橋派出所當臨時工的「給事仔(就是打雜小弟啦)」,領了生平第一筆工資,在文具店買了生平第一個水鏡,往北勢溪翡翠谷,去找那群不愛讀書的同夥,從此掀開了浸水為樂的人生。
先是4尺竹竿,腳踏踏車輪鋼絲拼造的叉子,涉在及腰至胸的流水中,站著、爬著、趴著、游著,一泡就是半天。
再來,竹竿長到6尺,在有泡泡的湍流下,巴著石頭縫釘苦花,沒到嘴唇發抖不上岸的。
再來,你知道嗎?三節電池、3.8V燈泡,不防水的手電筒,在溪潭裡也能夜潛鏢白鰻,(只是電池短效、電筒易銹而已)。
好幾年的半個暑假下來,躺在溪邊沙灘上,閉眼時都是溪水漱洗卵石的流動光影,晚上睜眼看山,都以為山影是岩蔭深水、天光是淺灘。
白天岩石邊香魚那塊黃金斑一閃,夜間睡覺的思春溪哥仔天青體色;就是誘使我把很多青少年時光都拋擲在翡翠谷的夢幻色彩了。
2.網捕
頻繁進出翡翠谷那幾年,是真正的「窮玩」,幾個小鬼湊起來的零錢很快花光,開始轉入求生模式。
手叉射魚算是求食求生招數之一,但是體力成本滿高的;而且潭裡和潭頭的魚很快減少並且學會了躲避人影。
山谷裡的地主「老楊」有兩件「綾仔(刺網)」,但他寶貝得很,不輕易借我們「亂玩」;難得要我們協助趕魚入網,取魚脫網時還要一旁監督,怕我們亂扯弄破魚網。
上世紀六十年代,漁網算是貴重裝備,但老楊也忒吝嗇並且放網技術普普而已;翡翠谷布網總只是橫截溪流,然後用槳(老楊有一艘舢舨渡船)拍水,或者由我們這群毛孩子下水趕魚入網。
後來,我有機會參與了坪林大潭的網捕作業;當地人一次接起五六件綾仔,幾乎將水潭圍了整圈,三五個人浮潛將懸立潭底的網牆漸次向內移,縮小包圍圈,到最後,人潛在網中央可以看得到四週網牆上的浮筒。這時候,網圈裡還是看不見魚的蹤跡。
然後,我潛到溪底,拿起石頭互敲,「咔!咔!」幾下,四週的網子上瞬間掛滿了銀光閃閃的魚群。一網次竟比翡翠谷整個暑假的收獲還多!
大自然就是這般奇妙!溪裡銀鱗在某個平視角度下,竟然是隱形的!而人類,在長期學習下也能識破機關!看準了溪魚「不飛」——老是貼底游行,不會越網逃竄的習性,創作了底刺網漁法。
那時,我們用的是6分網目的刺網,篩捕的多是五寸以上的苦花、馬口魚,留下夠多魚群繼續繁衍。
曾經這些網捕的經驗,成年後的我,不再以網魚為樂!畢竟,這招數只是為著獲取求生的食物。可以一手掌握生殺大權的人,決不可以濫捕取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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